(一)关于规范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有关规定的公告   根据浙价费[2004]121号、浙价费[2005]27号及台人防办《20059号文件的规定,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执行以下规定: 1、十层以上(含十层)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(含三米)的民用建筑,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2500/m2;除此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(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),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2000/m2 2、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,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,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%-3%2500/m2 3、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,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面积的2%-3%2500/m2本规定自二OO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。     防空警报试鸣公告:为检验防空警报器,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响应能力。我区在市人防办(民防局)的统一组织下,按规定试鸣防空警报。试鸣时间为2008918日上午11时至1133分。其中,11时至1103分试鸣预先警报,1115分至1118分试鸣空袭警报,1130分至1133分试鸣解除警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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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班子
发表时间:2008-05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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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姓名 分管范围 联系方式
椒江区府办副主任、区接待办公室党组书记、主任 于任红 全面负责协调接待工作;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省级(包括军队军级)以上领导干部来椒参观、视察、检查指导的接待工作;负责外地四套班子领导同志(包括原担任过市厅级的领导)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椒的接待工作;参与区委、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、联络、接待工作。 0576—88830461
椒江区接待办公室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李丹恩 负责对外宣传,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统计、汇总和编制接待经费的月季报表工作;负责区友好城市的联络和接待工作;负责区委、区政府领导组团赴兄弟县市学习、参观、考察、访问的联络和服务工作;参与区党代会、人代会、政协会议以及委、区政府大型会议的会议接待工作。 0576—88830462
椒江区接待办党组成员、副主任(正科级) 方水根 负责本办党群、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

本办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;负责本办文件起草、打印、文书、

档案、督办和大事记工作;负责本办的各类迎检工作;负责

接待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管理和再利用工作;负责来椒客团的统计汇总工作。

0576—88830587